【簡介:】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國際航空危險品運輸法律法規(guī)》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本文目錄一覽:
1、危險品國際空運詳細流程。要詳細的。好的,重謝
2、民用航空危險品運
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國際航空危險品運輸法律法規(guī)》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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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品國際空運詳細流程。要詳細的。好的,重謝
危險品國際空運詳細出口流程:
危險品空運,根據其流程,我們可以分為3個步驟。
① 危險品出口,首先我們要做的其實跟所有其他貨物出口一樣,確定其海關編碼。這個可以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確定,或者直接找工廠,因為工廠很有可能自己就出口過該產品。確定了海關編碼,我們就可以根據海關編碼查詢到該產品出口是否存在監(jiān)管條件。如果有監(jiān)管的話,那我們就根據監(jiān)管條件來辦理相關的證件,一般是商檢,進出口許可證等;如果沒有監(jiān)管的話那我們就可以直接來準備下一步工作。
② 然后我們要確定需要出口的產品是否屬于危險品,因為很多化工品它雖然也是液體或者粉末,但是并不一定是危險品。這個可以直接查看工廠提供的MSDS,在MSDS第14項運輸信息上可以看到該化工產品的危險品等級CLASS,UN編號,包裝類別;如果不是危險品的話也會顯示在MSDS第14項,可以很明顯的看到。如果工廠沒有提供MSDS的話,可以自己根據產品的CAS號去網上搜。
-------如果MSDS顯示是危險品,那我們出口就需要提供該產品的空運鑒定報告,危包證(或鍋檢證),空運鑒定的話找各大化工研究院做一個就好,危包證的話一般都是工廠找商檢局辦理好提供的。如果由于各種原因,工廠不能提供,那可以選擇找一個可以操作深圳報關到香港,然后在香港訂艙出口的代理,原因就是:從深圳報關到香港是屬于陸運報關,不涉及到海事局,所以不需要提供危包證或者鑒定報告來做海事申報。這種方式流程簡單,但是費用比國內其他港口直接出會稍微貴一些。
-------如果MSDS顯示是非危,那我們出口就需要提供該產品的非危鑒定報告,這個一般幾百塊錢找各大化工研究院做一個就好,你只需要提供樣品給他們,目前出口用的最多的就是上?;ぱ芯吭鹤龅姆俏hb定報告。如果嫌麻煩,自己不想搞的話,那可以選擇直接找你的出貨代理幫你弄好,你掏錢就行了。
③ 最后就是找代理確認你的產品是否屬于航空禁運類貨物,一般很少會遇到禁運類的,但是還是需要確認一下。危險品出口報關當然還少不了基本的報關資料了,這個一般是:箱單,發(fā)票,合同,報關單,申報要素,產品成分說明,報關委托書。國內各大港口基本都一樣,部分地方可能有細微差別,這些東西就簡單了,就是要做EXCEL跟WORD工作。
最后,以上三個步驟都完成了的話,那就可以發(fā)貨了。一般是把貨發(fā)到代理指定倉庫,然后提供咱們準備好的對應資料即可。其他的就是等代理訂艙運輸最后給你提供提單了。
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guī)定(2016)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加強危險品航空運輸管理,促進危險品航空運輸發(fā)展,保證航空運輸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國內公共航空運輸經營人(以下簡稱國內經營人)、在外國和中國地點間進行定期航線經營或者不定期飛行的外國公共航空運輸經營人(以下簡稱外國經營人)以及與危險品航空運輸活動有關的任何單位和個人。第三條 中國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依據職責對全國危險品航空運輸活動實施監(jiān)督管理,中國民用航空地區(qū)管理局(以下簡稱民航地區(qū)管理局)依據職責對轄區(qū)內的危險品航空運輸活動實施監(jiān)督管理。第四條 本規(guī)定中下列用語,除具體條款中另有規(guī)定外,含義如下:
(一)“危險品”是指列在《技術細則》危險品清單中或者根據該細則歸類的能對健康、安全、財產或者環(huán)境構成危險的物品或者物質。
(二)《技術細則》是指根據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制定的程序而定期批準和公布的《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Doc9284號文件)。
(三)“經營人”是指以營利為目的使用民用航空器從事旅客、行李、貨物、郵件運輸的公共航空運輸企業(yè),包括國內經營人和外國經營人。
(四)“托運人”是指為貨物運輸與承運人訂立合同,并在航空貨運單或者貨物記錄上署名的人。
(五)“貨運銷售代理人”是指經經營人授權,代表經營人從事貨物航空運輸銷售活動的企業(yè)。
(六)“地面服務代理人”是指經經營人授權,代表經營人從事各項航空運輸地面服務的企業(yè)。
(七)“托運物”是經營人一次在一個地址,從一個托運人處接收的,按一批和一個目的地地址的一個收貨人出具收據的一個或者多個危險品包裝件。
(八)“機長”是指由經營人指定的在飛行中負有指揮職能并負責飛行安全操作的駕駛員。
(九)“危險品事故”是指與危險品航空運輸有關聯,造成致命或者嚴重人身傷害或者重大財產損壞或者破壞環(huán)境的事故。
(十)“危險品事故征候”是指不同于危險品事故,但與危險品航空運輸有關聯,不一定發(fā)生在航空器上,但造成人員受傷、財產損壞或者破壞環(huán)境、起火、破損、溢出、液體滲漏、放射性滲漏或者包裝物未能保持完整的其他情況。任何與危險品航空運輸有關并嚴重危及航空器或者機上人員的事件也被認為構成危險品事故征候。
(十一)“例外”是指本規(guī)定中免于遵守通常適用于危險品某一具體項目要求的規(guī)定。
(十二)“包裝件”是指包裝作業(yè)的完整產品,包括包裝物和準備運輸的內裝物。
(十三)“集合包裝”是指為便于作業(yè)和裝載,一個托運人用于裝入一個或者多個包裝件并組成一個操作單元的一個封閉物,此定義不包括集裝器。
(十四)“集裝器”是指任何類型的貨物集裝箱、航空器集裝箱、帶網的航空器托盤或者帶網集裝棚的航空器托盤,此定義不包括集合包裝。
(十五)“包裝物”是指具有容納作用的容器和任何其他部件或者材料。
(十六)“始發(fā)國”是指在其領土內最初將貨物裝載于航空器上的國家。
(十七)“聯合國編號”是指為識別一種物質或者一組特定的物質,而由聯合國危險品運輸專家委員會所指定的四位數字編碼。第五條 經營人和其他從事危險品航空運輸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從事危險品航空運輸活動應當遵守現行有效的《技術細則》及其補充材料和任何附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和其他民航局規(guī)范性文件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第六條 從事危險品航空運輸活動的相關單位應當建立自查制度,對直接關系航空運輸安全的危險品航空運輸手冊、管理程序、培訓大綱、人員資質等實施自查,使之保持最新有效,相關規(guī)定得到嚴格執(zhí)行。第二章 危險品航空運輸的限制和豁免第七條 危險品航空運輸應當遵守本規(guī)定和《技術細則》規(guī)定的詳細規(guī)格和程序。第八條 除本規(guī)定第十二條、第十三條予以豁免或者按照《技術細則》規(guī)定經始發(fā)國批準可以運輸的情況外,禁止下列危險品裝上航空器:
(一)《技術細則》中規(guī)定禁止在正常情況下運輸的危險品;
(二) 受到感染的活動物。第九條 禁止通過航空郵件郵寄危險品或者在航空郵件內夾帶危險品,《技術細則》中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禁止將危險品匿報或者謊報為普通物品作為航空郵件郵寄。
郵政企業(yè)、快遞企業(yè)收寄危險品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的規(guī)定處罰。
國際空運對一般貨物、危險品和特殊物品是包裝有何要求?
一.國際空運包裝的基本作用
1.包裝的基本作用有三種:保護、保存和介紹。包裝應在貯存期間和從制造廠運至消費中心期間,起到保護和保存內部貨物的作用。保護貨物不僅包括防止丟失、損壞和被盜,還包括根據貨物的性質,防止貨物受潮、失火、受到高溫或低溫、氣體、昆蟲等的損害、遭受污染和其它自然風險。
2.包裝對貨物的介紹作用主要取決于形式,涉及諸如尺寸、形狀、顏色、裝飾、等級、名稱等因素。包裝還應符合國際標準,符合國際規(guī)范和有關國家法規(guī)的要求。
二.國際空運托運包裝的基本要求
一般要求
1.貨物包裝要求堅固、完好、輕便,在一般運輸過程中能防止:包裝破裂、內件漏出散失;因垛碼、摩擦、震蕩或因氣壓、氣溫變化引起貨物損壞或變質,傷害人員或污損飛機、設備及其他物品。
2.包裝的形狀除應適合貨物的性質、狀態(tài)和重量外,還要便于搬運、裝卸和堆放,包裝外部不能有突出的棱角及釘、鉤、刺等;包裝要清潔、干燥、沒有異味和油膩。
3.在特定條件下承運的貨物、動物,如鮮活易腐貨物等,其包裝應符合對各貨物的特定的要求。
4.國際空運對特小快件貨物(如小件樣品),必須外加一定體積的木箱或紙箱包裝(用填充料襯墊等),包裝后整個快件貨物的體積長、寬、高合計不得少于40CM,最小一邊不得少于5CM。
.凡用密封艙飛機運送的貨物,不得用帶有碎屑、草末等材料作包裝(如稻草袋、繩等),包裝內的襯墊材料不得外漏,以免堵塞飛機密封設備。
B.除紙袋包裝的貨物(如文件、資料等),托運貨物都應使用包裝帶捆扎。
C.捆扎貨物所用的包裝應能承受該貨物的全部重量,并保證搬運貨物時不致斷開。
D.如果貨物的包裝不符合本手冊中的相關規(guī)定,應要求托運人改進或重新包裝后方可收運。
部分貨物的特殊包裝要求
A.液體貨物
容器內部必須留有5-10%的空隙,封蓋必須嚴密;不得溢漏。用玻璃容器盛裝的液體,每一容器的容量不得超過500毫升。單件貨物毛重以不超過25千克為宜。箱內應使用襯墊和吸附材料填實,防止晃動或液體滲出。
B.粉狀貨物
用袋盛裝的,最外層應使用塑料涂膜紡織袋作為外包裝,保證粉末不致漏出,單件貨物毛重不得超過50千克;用硬紙桶、木桶、膠合板桶盛裝的,要求桶身不破、接縫嚴密、桶蓋密封、桶箍堅固結實;用玻璃器皿裝的,每瓶內裝物的重量不得超過1千克。用鐵制或木制材料作外包裝,箱內用襯墊材料填實。單件貨物毛重以不超過25千克為宜。
C.精密易損,質脆易碎貨物
單件貨物毛重以不超過25千克為宜,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包裝:
1)多層次包裝:即貨物-襯墊材料-內包裝-襯墊材料-運輸包裝(外包裝)。
2)懸吊式包裝:即用幾根彈簧或繩索,從箱內各個方向把貨物懸置在箱子中間。
3)防倒置包裝:即底盤大有手提把環(huán)或屋脊式箱蓋的包裝;不宜平放的玻璃板,檔風玻璃等必須使用此類包裝。
4)玻璃器皿的包裝:應使用足夠厚度的泡沫塑料及其他襯墊材料圍裹嚴實,外加堅固的瓦楞紙箱或木箱,箱內物品不得晃動。
裸裝貨物、不怕碰壓的貨物
可以不用包裝,如輪胎等;不易清點件數、形狀不規(guī)則、外形與運輸設備相似或容易損壞飛機的貨物,應使用繩、麻布包扎或外加包裝。
大型貨物
體積或重量較大的貨物底部應有便于叉車操作的枕木或底托。
部分包裝類型的規(guī)定
A.紙箱。應能承受同類包裝貨物碼放高3米或4層的總重量。
B.木箱。厚度及結構要適合貨物安全運輸的需要;盛裝貴重物品、精密儀器、易碎物品的木箱,不得有腐蝕蟲蛀、裂縫等缺陷。
C.條筐、竹簍。編制緊密、整齊、牢固、不斷條、不披條,尺寸以不超過50×50×60厘米為宜,單件毛重以不超過40千克為宜,內裝貨物及襯墊材料不得漏出。應能承受同類貨物碼放3層高的總重量。
D.鐵桶。鐵皮的厚度應與內裝貨物重量相對應。單件毛重25-100千克的中小型鐵桶,應使用0.6-1.0毫米的鐵皮制作,單件毛重在101-180千克的大型鐵桶,應使用1.25-1.5毫米的鐵皮制作。
水產品包裝要求
1.妥善包裝,正確標貼,包裝不應漏水、滴水、滲水和散發(fā)不良氣味,確保運輸過程中不會損害行李、郵件、貨物和飛機機體、設備。
2.具有一定的抗壓強度,能承受運輸過程中氣溫和氣壓的變化,不會損壞。
3.每件水產品運輸包裝件的質量不應該超過30公斤。
4.冰塊至少應有兩層聚乙烯塑料袋包裝。凡使用多個聚乙烯塑料袋的,聚乙烯塑料袋應分別封口。
5.過載要求海鮮包裝箱單件平放應能承受同件包裝箱5件的承重,不出現包裝箱邊角變形、擠壓或滲水現象。
危險物品
必須保證所托運的危險物品和物質已經按照IATA《危險物品規(guī)則》的要求正確全面包裝,并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詳見《危險品運輸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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