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先確定對發(fā)明必不可少的技術特征,將其歸納為獨權。
然后附加的特征放入從權。若ABC皆為必要技術特征,則只能同時放在獨權里,否則技術方案不完整,日后會成為無效理由,無法起到保護
先確定對發(fā)明必不可少的技術特征,將其歸納為獨權。
然后附加的特征放入從權。若ABC皆為必要技術特征,則只能同時放在獨權里,否則技術方案不完整,日后會成為無效理由,無法起到保護作用。若想多方位全面保護該產品,你應該考慮一下該產品的一些變形,例如,你說的ABC特征,那么類似的特征是不是也會實現這個發(fā)明,把容易想到的替換技術特征全部寫到,才是真正的全面保護,而非一定要拆開成小部件才是全面保護。另外,如果非要將ABC特征分開作為三個專利,建議將其作為三個不同的產品來寫,背景技術、說明書等方面可以沒有聯(lián)系,而是單獨作為一個產品時該怎么寫就怎么寫。
根據產品外形,拆解出外觀設計專利,根據技術創(chuàng)新多個要點,進行分解,可申請多個實用新型或發(fā)明專利。
一個產品由多個部件構成的,其中一部分得到技術創(chuàng)新后,考慮到知識產權布局,可選擇部分創(chuàng)新點,分別申請多項專利,考慮到生產制造工藝的創(chuàng)新,申請制造方法的發(fā)明專利,根據產品外形設計創(chuàng)新,申請外觀設計專利,這樣形成的專利集群,能夠更好地保護新產品。
通過專利布局,贏得市場先機。
斯特林熱機中國自己有制造出來的嗎?是自己的專利嗎?
中國發(fā)明專利《斯特林可逆熱機》(專利.2)是2012年6月15日授權的專利。專利權人是中國公民孔令斌。這是目前世界上最簡單的結構。
某產品美國先出現,中國人根據其原理生產出外觀類似的,那么,該中國人可以在中國申請知識產權專利嗎
1、不能。因為該產品已經在美國出現了,因此不具有創(chuàng)新性,就算發(fā)明人沒有在中國申請專利,其他人也不能在中國申請專利了。
2、如果發(fā)明人沒有在中國申請專利保護,中國人可以生產相同設備,在中國范圍內不構成侵權。
3、美國人發(fā)明了汽車,但只在美國申請專利保護,中國的汽車商在中國生產同樣設備不需要支付專利費。但如果美國人在中國申請了專利保護,則中國汽車商需要獲得其授權生產的許可,并支付專利費。電動車也一樣。